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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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处长职责

 1、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和行政的决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和劳动人事政策、当好院领导参谋。

 2、组织本处室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处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制订和实施本处室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拟写年度工作总结。

 4、协助党委搞好系、部、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并提出管理、培养、教育、使用的建议。

 5、制订党的组织工作计划,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与发展工作。

 6、抓好党总支、党支部建设,并协同党委宣传、纪检部门搞好党员教育。

 7、根据学院发展计划,组织编制机构设置计划,提出机构调整和人员调配的建议与实施措施。

 8、负责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接收计划,考察确定对象。

 9、负责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察、考核、聘任、调配及奖惩工作。

 10、按档案管理要求,负责组织、人事、劳资、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11、负责学院人事制度、工资制度、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参与学院内部承包、三产等方案的制订与管理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