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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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职责范围
一、贯彻学院党委有关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制定学院组织人事工作年度目标计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工资、分配等政策法规和制度。 
 三、拟定学校人员定编、定职、定员草案,拟报学院进人计划。 
 四、对拟调人员进行考察考核;办理教职工调进、调出、辞职、辞退、离退休等手续。 
 五、办理教职工增资事宜,审查、核算教职工岗位津贴。 
 六、承担教职工年度考核及奖惩兑现重中的具体事宜。 
 七、检查教职工的日常考勤和请假制度执行情况。 
 八、负责做好各类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做好有关聘用工作。 
 九、协助教务部门做好教师队伍的进修、培训工作。 
 十、负责一般干部、教师和工人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工资和干部年报工作。 
 十一、 做好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和管理工作,以及对中、青年干部的推荐和进修培养工作。 
 十二、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工作。 
 十三、负责干部统计报表工作。 
 十四、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