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程序
1、下发职称评审文件。
2、个人申请、报名。
3、初步资格审查。
4、教学评价与教学考核。
5、申报材料审核并公示。
6、校评审委员会评审与推荐评审。
7、公布评审与推荐评审结果。
二、聘任与解聘
1、聘任时间的确定:从取得任职资格的下一个月算起。
2、聘任程序:组织人事处根据岗位职数报学院研究,由院长签发聘任文件。
3、聘任待遇:受聘人员的职务工资,一律从聘任的下个月算起。
4、解聘、低聘:经考核,确认受聘人员已不具备续聘条件,要解聘、低聘。
5、解聘、低聘者的待遇:对解聘、低聘人员,工资要降级。
注:教师、教辅、其他系列的聘任与解聘办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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