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政策要求和《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激活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院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三、组织领导
(一)学院管理岗位聘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执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任的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的具体工作。
四、岗位设置
根据学院(含卫校)现行“三定方案”,拟设置596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65个,专业技术岗位521个,工勤技能岗位10个。
五、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依据如下相关系列文件)
1、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2、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3、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技能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
我院事业编制、聘用在职人员(不含内退人员)均可应聘相应岗位。
(二)聘用办法
1、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形式,择优聘用。
2、岗位聘用分为聘期聘用和聘期内聘用
聘期聘用为三年一次,聘期内聘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和行政职务晋升的聘用,不对其他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学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院及时聘用。新调入人员和接收的毕业生聘用相应职务的基础岗位,并确定试用期。
3、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工勤技能岗位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时间的当月并结合工勤技能实际岗位情况予以聘用。
4.本着尊重历史,积极稳妥的原则,皖南医药卫生学校教职员工对应聘任到相应岗位,鼓励向高教系列转评。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聘用职责及聘用条件;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组织人事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聘用条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4、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讨论确定拟受聘人员名单,并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受聘人员名单;
5、公示;
6、学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六、岗位考核
(一)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聘期期满后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
(二)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实施奖惩、能否续聘和职级变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岗位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应予解聘。聘期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岗位需要竞聘高一级岗位。对聘期表现突出者,在续聘或者竞聘高一级岗位方面,根据岗位需要予以优先。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或者高职低聘。
七、聘约管理
(一)学院与受聘人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聘任合同,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聘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聘任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经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担工作任务的,暂缓签订聘任合同。
(四)学院依据合同约定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低聘或转聘其他岗位,转聘后聘期考核再次不合格者,不再聘任。
八、聘期待遇
(一)教职工在受聘期间原则上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并聘任至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可以保留现已执行的技术职务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聘任至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受聘期间工人身份不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现已执行的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解聘或退休后,仍按照工勤技能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十、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3年 9月执行,学院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二)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2023年9月

顶部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