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 度;
2.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 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 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 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年龄符合市直事业单位 招考统一要求,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相关专业3年及以上企业、行业或高校工作经历。
(2)近3年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公开发 表本专业四类及以上论文1篇及以上,或参加五类及以上科研 项目1项及以上,或获得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及以上,或 参加三类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或获得三类及 以上高校教学成果奖或校级及以上教师(辅导员)教学竞赛等 教学类奖励1项及以上,或获得四类及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 及以上,或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三类及以上成果推广1项及以 上。(教学科研成果分类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6〕2号)执行)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双师型”“技能型”人才,年龄 符合市直事业单位招考统一要求,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指导学生在教育部、人社部举办的全国性技能 竞赛(大赛)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最 高奖项,或个人在教育部、人社部举办的全国性技能竞赛(大 赛)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项。
(2)个人获省(行业)级工匠、大师、技术能手、技能大奖称号及以上荣誉的技术技能突出人才。
三、特需人才条件
对学院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或紧缺型人才一事一议。

顶部
打印